大学生医保什么时候交?
学生参保费用在当年9月至12月进行在校缴纳年度参保费用,次年1月至12月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新入学大学生入学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缴费的,从缴费的当月起至学年结束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下一年继续缴纳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从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待遇,依此类推。
大学生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在其他地区已经参加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的,不重复参加本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在规定期限未参加本市居民医保并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大学生,次年居民医保待遇不予生效。